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即“五证两书”
还需要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即商品房必须具备《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部分地方是两证合一的。
必须有5证2书: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四、《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六、“两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