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税,按的4%;
(2),按租金的3%;
(3)个人所得税,租金不超过4000元的,按(租金-已纳税金-800元)的10%;租金超过4000元(含4000元)的,按(租金-已纳税金×(1-20%))的10%;(4)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的3%;
(5)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的1%;
(6)印花税,按租金的0.1%;
(7)房屋费,按租金的2%。
一、房屋租赁税是指根据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二、增值税缴纳。三、印花税
1、纳税规定:财产租赁,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2、税收优惠: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个人所得税
1、纳税规定: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税率均为20%。
2、税收优惠: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1、纳税规定: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