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交了契税,买了新房又退房的,只有没办产权变更的,才能办理退契税。具体如下:
1、与开发商办理退房手续 跟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办理退房手续后,去当时交税的地税局申请退税。
2、递交退税申请材料 退税申请书 《房屋终止交易合同》或《退房协议》 元购房合同原件(已加盖注销章) 原购房全款发票 测绘部门出具的《深圳市房屋登记表》 买方契税纳税人身份证 买方《契税完税证》 银行卡(余额不少于50元)
3、窗口办理 税务局接到申请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处理退税申请。
4、退税到账 因办理过程中涉及的机构众多,退税到账一般需要4-6个月。
注意:按照《征管法》规定,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申请办理退税。即纳税人所持完税凭证()填发日期至申请当日已超过3年的,税务机关不再受理退税申请。
公积金退税资料目录
序 号 纳税人准备的资料名称 以下是交给税务部门的资料 (复印资料全部要求A4纸) 1 退税申请表(到地税窗口办理时在填写) 纳税人交资料时填写此表,表上签名与上名字一致 2 个人账户及开户行(账户名字与上纳税人名字一致) 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 3 纳税人身份证(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要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 核对原件后 收复印件1份 4 公积金个人支取凭证(特别注意:如果凭证上提取原因是“偿还公积金贷款”则不能抵扣,不要提供此类凭证) 原件 5 购房的合同、契税、发票 核对后,收复印件2份 其他收复印件1份 6 房屋产权证(如果因用于贷款、暂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不提供原件,但交到地税机关的复印件上必须有房管局或是银行的注明的“复印件与原件无误”字样及加盖的公章) 核对后 收复印件1份 备注:要上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请按目录顺序放好,并在资料右下脚写上序号
地址:环城北路9-1号(劳动局斜对面)宜昌市地税局三峡分局服务科
(一楼大厅6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