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3年就开始对房屋出租征收营业税了。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租赁按3%征收营业税
租赁业: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
现行规定:
个人房屋出租还人交房产税,按出租金额的12%交房产税。
按出租金额的1.5%缴纳增值税
按出租金额的1%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收房租的时间交税,如果是半年打租就半年交一次税。
每个地方的房屋租赁税起征点是不一样的,所以在进行租赁的时候,要根据当地的房屋租赁的起税点进行租赁。大部分的地区的租赁营业税起征点由目前的1000元提高至5000元,私房租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将分月租金 5000元以下和5000元以上适用不同的综合税率。
个人出租房屋要缴什么税,税率分别是多少?
(一)、个人出租住宅需缴纳的税费有:
为了便于征管,从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宅房屋应征收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合并按“个人出租住宅房屋的税收征收率”进行计征,具体计划税办法如下:
1、个人出租住宅房屋月租金收入未达1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4%。
2、个人出租住宅房屋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含1000元)、2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6.35%,其中:营业税1.5%、城市维护建设税0.105%、教育费附加0.045%、房产税4%、个人所得税0.7%。
3、个人出租住宅房屋月租金收入2000元以上(含2000元),综合征收率为8.35%,其中:营业税1.5%、城市维护建设税0. 105%、教育费附加0.045%、房产税4%、个人所得税2.7%。
4、堤围费=租金收入×0.13%。
5、税收优惠:
(1)个人出租、承租住房免征印花税。
(2)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外籍个人(包括港 、澳、台同胞和华侨,下同)出租住房租金收入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外籍个人新建的房屋免征城市房地产税3年。对外籍个人出租住屋征税时相应调减综合征收率。
(二)、个人出租非住宅需缴纳的税费有:
1、房产税=租金收入×12%
城市房地产税(外籍个人)=租金收入×18%
2、营业税=租金收入×5%
3、城市建设维护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7%
4、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3%
5、堤围费=租金收入×0.13%
6、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税法规定的相关费用)×20%
7、印花税:按房屋租赁合同金额的0.01%贴花,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8、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税务机关核实的单位税额计征土地使用税。
9、税收优惠:外籍个人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外籍个人新建的房屋免征城市房地产税3年。
(三)、单位出租房屋要缴什么税,税率分别是多少?
1、房产税=租金收入×12%
涉外企业缴城市房地产税=租金收入×18%
2、营业税=租金收入×5%
3、城市建设维护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7%
4、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3%
5、堤围费=租金收入×0.13%
6、印花税:按房屋租赁合同金额的0.01%贴花,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7、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税务机关核实的单位税额计征土地使用税。
8、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