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批翻新房时必须征求左邻右舍意见,有纠纷的应先解决纠纷并形成协议后再行审批。
2、新建房需要进行土地调换的,必须经村委会批准,不得私下交换。
3、严禁利用农村居民建房审批手续批建经营性、生产性用房。
4、对住房特困户以及农村优抚对象要优先安排建房用地指标。
5、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现场勘察同意后方可办理批建手续。
6、农村居民建房审批表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内不建房的,该表自行作废,作废后的建房表不得作为办理其他手续的依据。建房表废止后需要再建的,应在落实好建房地点的基础上,重新申请。
7、建房户户口、人口、建房条件等方面的审查,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具体负责,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应对乡镇、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居民建房审批表》进行抽查。
一、建设单位需要搞定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2、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 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5、 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6、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7、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
8、 图纸会审纪要;
9、 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0、 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
1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
12、 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授权书;
13、 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
二、施工单位需要搞定
1、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注册号;
2、 国家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
3、 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4、 企业法人代码书;
5、 质量体系认证书;
6、 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资质证书;
7、 工程预标书、工程中标价明细表;
8、 工程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上述资料均为
复印件)
9、 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表及上岗证复印件。(安全员、电工须持
建设行业与劳动部门双证)
10、 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复核记录;
11、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三、监理单位早期因准备那些资料
1、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注册号;
2、 国家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
3、 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4、 企业法人代码书;
5、 质量体系认证书;
6、 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资质证书;
7、 工程预标书、工程中标价明细表;
8、 工程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上述资料均为
复印件)
9、 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表及上岗证复印件。(安全员、电工须持
建设行业与劳动部门双证)
10、 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复核记录;
11、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