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需要城市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城市建设许可证
建房手续流程:本人申请→乡建办、国土所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国土房管局审查→区政府审批→国土房管局建房许可证。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及村社证明材料;
3、占用耕地的,需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成员签字同意的书面材料;
4、原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5、涉及新占地的,需提供占用该宗土地建房的协议或证明材料;
6、涉及禁建区和控建区改建的需提供危房鉴定报告,涉及一般区域改建的需提供危房照片;
7、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个人建房规划、用地呈报表;
9、属拆旧建新户的,需提供旧宅基地还耕协议;
10、农村居民规划用地现场勘察平面图;
11、农村村民建房呈报说明书;
12、因地质灾害迁建的,由乡镇(街道)出具地质灾害威胁意见证明材料;
13、农村村民建房张榜公布意见。
备注:以上1至6要件需申请人提供。以上8至13要件由乡镇(街道)国土所负责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