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的通知》,并出台了新政策。
该政策允许在建工程抵押的新建商品房“带押确权”,无需开发商解除抵押即可销售,有助于缓解开发商的财务压力。
根据通知,佛山市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新建商品房,可申请组合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注销登记、房地产首次登记、一般抵押设立登记、批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