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下定金,卖方提交双证,银行监管资金,过户到你名下,银行同时放款!最安全最公证的
二手房交易中的四笔付款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二手房交易中的四次付款。第一次是签订房地产销售意向书时支付意向金或定金,第二次是签订存量房销售合同后支付首付款,第三次是房屋转让后支付房价款,最后一次是支付余款。
第一次付款是意向付款
在支付意向金时,必须到房地产登记中心调查房屋买卖基本情况,看房地产证是真是假,谁是业主,房屋是否抵押,是否查封。
二是首付
首付是在签订存量房销售合同时或在未来几天内支付的,这是一笔不小的钱,至少要占到房款的20%以上,而且首付的风险很大。那么谁是付这笔钱最安全的人呢?
如果直接支付给卖方,卖方就有逃避支付的风险;
支付中介公司的费用也有风险。名声不好的可以进出,小中介甚至可以倒闭;
这个住房基金可以由第三方监管。
如果房屋有抵押,而出卖人无力偿还和注销抵押,通常出卖人会要求首付款支付给银行偿还和注销抵押。这项业务仍有风险,但风险低于直接向卖方支付定金的风险。
第三次付款一般在房屋产权转让后支付
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房屋的产权人为买受人。不管是现金支付还是银行贷款,都可以,但也要注意谁该付这笔钱。收款人必须是出卖人或者出卖人委托的收款人。
最后一笔余额的支付也很重要
这笔钱数额不大,一般在房价的10%左右,但其效果不容忽视。它保证出卖人在交房时付清煤气、水、电、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物业管理等费用,出卖人将房屋内的账户迁出,否则买受人不易支付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