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位于
一套房子出租给
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2012
年
4
月
18
日至
2013
年
4
月
17
日止。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季结算。已付定金
元(合
同签字之日转为水电气等费用押金)
。
每季租金乙方应提前
日向甲方交
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水、电、
气、物业费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
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
15
天通知对方
五、
在承租期间,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
;
不得改
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
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
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房屋出现结构性故障,或者基础设施
非因人为原因损坏,由甲方承担维修。
七、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纠纷。
八、本合同连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到期自行作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