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个二手房!有购房买卖合同,有购房全额收据!有房产证!对方联系不上,房子不能过户怎么办?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时,当事人双方应到场办理,但对有一方因故不能到场办理的如何处理,法律无明文规定,各地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房屋登记部门。个人认为是否可以提起诉讼,法院可缺席宣判买卖合同成立,或出具司法机关笔迹鉴定报告,证明买卖合同确为产权人签署。

买房子暂时不能过户

买了个二手房!有购房买卖合同,有购房全额收据!有房产证!对方联系不上,房子不能过户怎么办?

首先,你要知道他项权证是用来做什么的,是用来抵押贷款的。 第二,买房子,如果你不过户,户名还是原来户主的,他把房子拿去抵押了,房产证就会押到银行,必须要还了款之后,才能拿回房产证的。如果,户主不还贷款,那么,房子就会被银行没收的。你到时候,想追回房子都追回不了。 第三,你买了房子不过户,就证明不了房子是属于你的,因为房产证户主不是你的名字,如果房主再把房子倒卖了,你也是追回不了房子的。 所以,买房子必须要过户,不然,会有很多问题,现在物权法规定,房子户主写谁房子就属于谁的,出了问题,要回房子是不可能,只能拿到买房钱加利息。

买二手房,合同签订后卖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买卖二手房时,房主不配合过户,一般会在双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说明,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不管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为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不肯办理过户的原因,比如说因为卖家家里其他人的阻止。了解真实情况后,还坚持买那套房的,可以试试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自行申请并完成过户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