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克拉玛依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相关措施》,涉及契税优惠、公积金提取等20项措施。
自2020年1月1日起首次在本市就业并在本市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职工,自2023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购买首套自住房的,按本科(具有学历两证)或以上毕业生1万元、大专毕业生0.8万元、中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0.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高层次急需人才待遇按人才政策执行。
自2020年1月1日起首次在本市就业并在本市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职工,自2023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购买首套自住房的,按本科(具有学历两证)或以上毕业生1万元、大专毕业生0.8万元、中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0.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高层次急需人才待遇按人才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