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租房提取的条件:
1、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
2、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以上.
公积金租房提取所需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或承租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原件2、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一份,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备案表复印件一份;4、身份证原件;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方式:
职工个人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采取职工个人到中心各服务大厅办理;单位为职工集体租赁住房,采取单位预约集体件形式办理。
个人办理3个工作日内。单位集体件办理视集体件业务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