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入住房2年内售出:税额=售价×税率(5%)
2,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后售出:税额=(售价-买入价)×税率(5%)
3,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时售出:免征营业税
实例:二手房屋一套购入50万,卖出55万
购入支付费用:
契税(评估价的1.5%)+印花税(合同价的0.05%)+过户登记费(50元)+查档费(50元)+贴花费(5元)+中介费2%左右+不用做按揭的话=17855元
转让成本(6.1之后):
缴纳营业税(55万元×5%=27500元)+手续费(3元/平方米)+印花税万分之五+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的实际操作中基本没有落实这项政策,所以可以忽略不计)=28000元
净利润:
收入(55万-50万=5万)-付出(17855+28000=45855元)=4145元
二手房营业税怎么计算?
二手房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分为税和费:
(1)税
契税:
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首套1%,二套3%;90-140平米——首套1.5%,二套3%;
非普通住宅:3%,别墅——4%;
印花税: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营业税:
普通住宅:不足5年——房屋总价的5.8%,超过5年(含5年)——免征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不足5年——房屋总价的5.8%,超过5年(含5年)——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5.8%;
别墅:不足5年——房屋总价的5.8%,超过5年(含5年)——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5.8%;
个人所得税: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对个人转让现自有住房并在现自有住房转让2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时间以新房房产证时间为准),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具体办法为:个人重新购房金额大余或等于原有住房销售额的,可向所在区地税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原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自有住房销售额时,按照现购房金额占原售房金额比例,向区地税部门申请同比例退税。
规定“个人转让自用满2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取得的所得,暂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费
综合服务费:普通住宅5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非住宅11元/平方米
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550元/户
土地登记费:35元/套
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3%
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2006年12月31日前上市出售的房改房免收土地收益金)。
工本费:38元
测绘费:建筑面积*1.36元
调档费:20元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