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拍卖土地使用权的税费

一、法院拍卖土地过户税费?

要缴过户税费,税费至少有:

政府拍卖土地使用权的税费

土地增值税:(拍卖成交价-原价)*30%至60%。

(注:此点税率为四级累进,按差价越大 税率越高,税率分别是30%、40%、50%、60%)

契税:拍卖成交价*5%。其它杂税。金额不大。原价指被执行人原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费用。

二、政府拍卖土地使用权是否也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国税函[2008]277号《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 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综上,政府无偿收回土地需交纳土地增值税及相关营业税。

三、政府土地拍卖哪个网站可查?

中国土地市场网可以查到。

四、以土地使用权入股涉及哪些税费?

以土地使用权投资,主要涉及以下种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印花税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业所得税

五、土地拍卖是卖使用权还是产权?

土地拍卖是卖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有拍卖这种情况,另外还有招标和挂牌形式,这些出让形式都是对存量建设用地的处理方式,就是已经储备的土地,需要供地,实现土地一级市场的交易,就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形式上看似卖地,实际是出让土地使用权。

六、破产企业拍卖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税吗?

任何应税行为都必须履行纳税义务。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由此可见,企业到破产时一般税款是得不到保障的。

七、拍卖的门面税费谁出?

拍卖有明示的,按明示来,无明示的依法各自承担。

八、企业从政府拍卖的土地是否要缴土地增值税?

企业从政府拍卖的土地是不需要缴土地增值税的。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九、政府出让土地的收入涉及哪些税收和相应的税费计提方法?

政府出让土地的收入是不需要缴纳任何税收和费用的。

企业和个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十、法院能只拍卖地上建筑物而不拍卖土地使用权么?

可以拍卖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能够强制执行:

1、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仍然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人一样,对划拨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尽管这种处分权受到了限制,要经过有关政府批准)的基本权能,具有独立的财产价值和财产属性。

2、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能强制执行损害了债权人的依赖利益。目前,仍然大量存在国有企业以划拨方式占用的国有土地,这些划拨的土地也都登记在使用人名下。

3、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执行将造成更多的权利分离情形。按照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和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的处置程序,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债务人财产,但是债务人对其上的建筑物却扔有所有权。

4、将划拨土地作为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执行不会损害国家的利益。

法律已经规定了国家对划拨土地所应收取的出让金享有优先权,在拍卖被执行人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时要首先缴纳土地出让金,在裁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以物抵债时,承受的债权人也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出让金优先权制度保证了国家在土地上的经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