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青年必看!北仑新政力挺,购房最高补贴达30万元!

  据微信官方账号“北仑发布”1月8日消息,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近日发布了《关于深化“青年北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青年住房保障支持方面,文件涵盖了青年公寓、青年租赁、青年驿站等政策,支持青年到北仑后从短期到长期、从租赁到定居的全过程。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年住房的支持。继续实施“青年公寓”政策。连续6个月在北仑缴纳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按市场价格低20%的最高补贴30万元给予无房青年住房支持,对青年人才给予一定优惠。对于自2019年起购买“青年公寓”的青年,参与“新购”、新购房源为北仑区的,将“青年公寓”5年或8年销售期的剩余期限转移至新购房源。设立永江科技创新区、凤凰城、庐南等重点区域购房码区和重点企业购房码区,支持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建设青年示范社区和青年集聚示范企业。对新来北仑的合格青年人才,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3年的租金补贴。给予新来北仑青年最长7天的“青年驿站”免费居住。

无房青年必看!北仑新政力挺,购房最高补贴达30万元!

  根据“北仑发布”政策解释,“青年公寓”政策不仅继续实施最高补贴30万元,而且在以下方面取得突破:一是政策门槛较低,如原要求在北仑连续缴纳社会保障满12个月,现修订为北仑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二是限售期可转让,参与“新购买”,新购房源为北仑区,“青年公寓”剩余限售期可转移至新购房源;三是建立重点购房代码区:永江科技创新区、凤凰城、庐南等;四是可与新购房补贴政策同时享受,即符合条件的新购房青年,如符合北仑区相关购房补贴政策,可同时享受最高6万元的补贴。

  该文件还建议进一步加强对青年生活的支持。确保非北仑户籍青年子女从初级起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包容性托儿服务,实现北仑街道包容性托儿服务全覆盖,包容性托儿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完善青年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升级浙江办公室“青年北仑”区。

  《关于深化“青年北仑”建设的若干意见》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化全国青年发展县试点建设,吸引更多优秀青年聚集北仑、扎根北仑、发展北仑,加快“双一流双示范”建设,提供坚实的青年发展支持,深化“青年北仑”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1、进一步加强对青年住房的支持。继续实施“青年公寓”政策。连续6个月在北仑缴纳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按市场价格低20%的最高补贴30万元给予无房青年住房支持,对青年人才给予一定优惠。对于自2019年起购买“青年公寓”的青年,参与“新购”、新购房源为北仑区的,其“青年公寓”5年或8年销售期的剩余期限将转移到新购房源。设立永江科技创新区、凤凰城、庐南等重点区域购房码区和重点企业购房码区,支持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建设青年示范社区和青年集聚示范企业。对新来北仑的合格青年人才,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3年的租金补贴。给予新来北仑青年最长7天的“青年驿站”免费居住。

  2、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消费的支持。对有生活消费信贷需求的青年,可向合作银行申请最高30万元的个人信贷。鼓励发展青年消费业态,对当年首次在我区设立区域门店并投入运营的知名品牌给予最高30万元的支持。

  3、进一步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支持。设立区级高层次人才项目“青年人才”专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入选区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并给予100万元项目支持。新引进的40岁以下博士、35岁以下硕士,按毕业院校世界排名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8万元的生活补贴。

  4、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创业的支持。青年创业实体可向合作银行申请最高1000万元、最高3年优惠利率的个人经营信用或企业信用,实际贷款每年最高3%、最高3年优惠补贴。对新来我区、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设立经营实体,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创业补贴和每年最高6000元3年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5、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创新的支持。鼓励青年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对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授权的青年给予最高奖励不超过1万元/件。市级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青年博士创新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按市级财政支持额度给予最高1万元:1项目资金支持。

  六、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就业的支持。鼓励企业加强就业实践基地建设,根据上级奖励金额给予国家、省级基地最高1个:1支持奖励。对来我区实习的本科及以上大学生,给予最高1000元的往返交通补贴。对接收硕士、博士生的实习基地,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1500元的实习补贴,每年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每年引进20名以上实习生、留用率50%的基地,按每人3000元的实际留用人数给予最高30万元的建设奖励。

  7、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引进的支持。鼓励高校为我区用人单位输送毕业生,根据就业人数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和支持。鼓励校地企合作,每年给予合作高校基地建设经费不超过10万元的支持。拓展青年人才引进渠道,鼓励企业为我区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经认可给予人才推荐奖励。

  8、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培训的支持。鼓励企业加强对青年职工技能提升的培训,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贴。鼓励建立“工匠学校”,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生的,毕业后可享受50%的学费,最高5万元、10万元的补贴。报考并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按初级、中级、高级一次性奖励1500元、3000元、5000元。

  9、进一步加强对青年生活的支持。确保非北仑户籍青年子女从初年开始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包容性托儿服务,实现北仑街道包容性托儿服务全覆盖,包容性托儿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完善青年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升级提升浙江省“青年北仑”区。

  10、进一步加强对青年社会的支持。主要体育场馆和旅游景点低免费开放,举办青年文化节。举办体育赛事、电子竞技比赛、音乐会、影视节、音乐会等青年文化体育活动的,主办方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补贴。支持青年社区发展,实施“合作伙伴计划”,对优秀项目给予最高5万元补贴。

  除个别条款外,本意见所称青年一般为18-35岁,青年人才年龄可按具体条款放宽至40岁。除个别条款外,青年一般必须在我区就业(创业)、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具体享受条件参照各条款实施细则。

  本意见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建设“青年北仑”的意见》(仑政)〔2019〕5号)、《北仑区促进青年与产业协调发展实施意见》(伦政区)〔2020〕3号)、《北仑区关于促进自贸区青年集聚发展的若干意见》(仑政)〔2021〕39)及其细则同时废止。以前享受原青年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未到期的,可以按原政策继续执行,2025年底后废止。2022年12月31日前购房,符合原北仑区青年购房补贴政策的,可以按原政策继续执行,2025年底后废止。

  本意见与现行有关政策重复交叉的,按照“优先、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国家、省、市重大政策调整的,本意见可以相应调整。本意见由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公室)、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