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几年前村里给的土地经营合同有效吗

对于土地承包合同,只要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具有签订合同的权力的,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所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我们承包土地的时候在三十年不变之内,在这期间出去打工后,村里把地抽上去了,现在土地确权了,我们没有

我十几年前村里给的土地经营合同有效吗

是的,有这样的规定,村里的这钟作法是违法的,如果你的土地未到承包期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村委要回土地,同时索赔

我承包村集体土地30年未满.现村委会要拍卖这些土地,是否合法?我能要求他们什么赔偿?

当然不合法,只有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征用,并补偿,才能收回农民使用的土地归国有,村委会不是国家机关,只是村民自治组织。其次物权法第131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
如果要将经营权有偿转让,也只有土地的承包者有权转让。反正承包合同应该还在你们手里,你别怕,他们要用你地,别给他们用就是。
如果遭遇强行占用
你可以向土地管理局举报村委会,或者直接向法院诉讼

佛山桂城平洲哪里的小区房价比较便宜?4000左右的?

佛山市区的土地拍卖,要追溯到1993年。当时正值佛山房地产开发的一个高潮,季华园东侧一块13667平方米的土地(即今季华新景园项目地块)拍卖,被中资香港一公司以1.138亿元取得,创下的555万元/亩的天价,后因该公司资金问题,该地块一直没有开发。2001年5月16日,该地块进行二次转让拍卖,容积率从当初的6.5降到5.0,被长盛公司以6250万元取得,折合地价仍然高达305万元/亩,此一纪录至今无人能破,不过由于项目容积率较高,折合楼面地价为915元/平方米,仍处于一个中间水平。 随着全国楼市的发展形势,佛山楼市经历了1995~1997年的低谷之后,1998年、1999年进入一个回升期。1999年,佛山城区有3宗土地进行招标,其中两宗较令人瞩目。一是丽日华庭地块,用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虽然当时的位置还较偏,当时魁奇路还是市民心中的“西伯利亚”,但成交价达5700多万元,折合110多万元/亩,地价不算低,反映了当时楼市的回升;二是玫瑰名园地块,占地18329平方米,成交价4503万元,价格比较高,160多万元/亩,反映了当时绿景路楼市的开发热潮。2000年佛山又有两大地块进行招标拍卖,也就是现在的丽日豪庭地块及山水居地块。丽日豪庭项目占地11万多平方米,是政府“先规划,后建设”推出的一块大型地块,受到众人的关注,佛山市锦月房地产与东建集团展开激烈争夺,最终被锦月以3.23亿元的高价夺得,创造了佛山城区土地拍卖成交价最高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