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依据——按房产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两种
1. 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 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4%)
什么是房产税?房产税何时开征?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第二种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第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第四、个人所有非营业使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 房产税的概念: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 征税范围:
①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
②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3. 纳税人: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4. 税率:
①从价计税:1.2%
②从租计税:12%
5. 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②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出租住房或向个人出租住房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