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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 =评估价*1%
个税 =评估价*2%
营业税=评估价*5.55%
维修基金:51*面积(多层)133*面积(高层)
暂时不知道评估价,可以按成交价来计算,只多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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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买的房子是商业性质的:
契税 =评估价*3%
个税 =评估价差额*20%
营业税=评估价差额*5.55%
印花税=千分之一
土地增值税:差额30-60%
房产税:1.2%
土地税:5元或8元或10元或12元*面积
维修基金:51*面积(多层)133*面积(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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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疑问,请“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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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别墅经纪人,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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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税收优惠及过渡政策
(一)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三)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二手房免征增值税。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