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份完整的二手房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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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5 08: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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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协议 卖方: 身份证号码: 卖方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买方: 身份证号码: 买房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买,卖两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天津市相关地方性法规,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得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承担。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卖方将天津市 区(县) 街(道) 小区 号楼 门 室 房屋卖给买房,该房屋权属证书编号 : 用途 ;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其他具体情况详见该房屋权属证书)。 2、该房屋附属设施包括: 3、该房屋是否设立抵押:是 or 否;抵押权人: 贷款余额: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 4、该房屋是否设立租赁:是 or 否;若设立租赁,卖方应该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得合法文书。 5、卖方告知及承诺该房屋得使用状况及有无瑕疵: 第二条 成交价格 1、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小写: (此价格饱和附属设施)。 2、按国家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须付税费:1.契税2.产权登记费3.卖方印花税4.买房印花税5.卖方交易手续费6.买交易手续费7.土地出让金8.营业税及附加税9.个人所得税10.其他 其中卖方支付上述 款项,买房支付上述 款项。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府部门发生税费种类或税费得增加(减少),则按政府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增加(减少)后应付得税费。 3.买方购买该房屋得方式:a,一次性付款b,按揭贷款c,公积金贷款d,组合贷款 第三条 定金及房款支付约定 1、买房于 年 月 日交付人民币 元整(小写: )给卖方作为定金,并作为第一部分得房款。 2、第二部分房款人民币 元整(小写: )付款方式如下: a 买方一次性付款:上述第二部分房款,买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将房款存入房管局指定得资金 监管机构办理交易资金代收代付手续,同时卖方须将已收取得定金(即第一部分房款)一同存入该机构办理代收代付手续。 b 买方贷款:1.买方得贷款年限与金额以银行实际审核批复为准:买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将首付款筹齐按资金监管机构代收代付手续得规定存入该机构,卖方同时将自己已收取得定金(即第一部分房款)一同存入该机构办理代收代付手续;卖方须配合买方在指定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并按贷款银行规定提供所需资料及签署所需法律文件。2.银行贷款到账后由房管局指定得资金监管机构按照交易资金代收代付流程支付给卖方,办理银行贷款所发生得费用概由买方自理。 3、房款支付得其他约定: 第四条 该房屋交付及物业交验 1 卖方承诺于结款结件当日将该房屋及钥匙交付买方使用,同时承诺该房屋转让得附属设施(本合同第一条约定)齐全、完好、无欠费。 2 卖方应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像买方交付腾房押金人民币 元整,该房屋交付及确认无欠费后买方将腾房押金返还卖方(次腾房押金买卖双方自行交接)。如买卖双方未约定腾房压金或为准确确认无欠费就将腾房押金返还卖方,则由此所产生得一切问题,由买卖双方自行解决。(说明:房屋交付时,买卖双方应自行查验水、点、煤气、有线(数字)电视、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有无欠费,附属设施更名费应由买方承担。) 3 卖方须保证对该房屋享有完整支配及处分权,有关该房屋在本次买卖之前已产生得产权纠纷、债务、税项及租赁、清还抵押等事宜,卖方应在买卖完成清理完毕,并保证买卖后买方无须负责,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由此引发得损失。 4 该房屋是以现状售予买方,而买方或其他代理人已查勘该房屋并认可现状,故买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交易。 5 该房屋所有劝过户税费以房管局评估价格为计算依据,税费金额由房管局确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以至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则已付定金卖方不予退还,而卖方有权将该房屋继续出售,卖方不再为此向买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2 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以至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则卖方须返还双倍定金于买方,买方不可要求进一步赔偿或逼使卖方履行此合同。 3 卖方协助买房办理该房屋过户、银行贷款及代收代付等相关手续,则买卖双方应积极配合并亲自到场办理,若不按约定办理逾期超过七天视为单方解除合同,违约方按第五条第1、2款承担违约责任。 4 买方或卖方未按合同第三条约定付款,则每逾一日应向卖方或买方支付该房屋售价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七天视为单方解除合同,并按第五条第1或2款承担违约责任。 5 若买方以贷款方式购买该房屋,则买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得相关材料和证明;如因买方所提供得相关材料不符合银行贷款得审批条件,导致贷款不能正常办理得,须由买方按照一次性付款得方式从最终确定不能办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卖方补齐全部房款。否则视为买方违约,按照第五条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 6 卖方逾期交付该房屋,每逾一日,应该向买方支付该房屋售价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卖方仍不交付该房屋,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该房屋售价1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相应得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在谈判中得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合得,均以本合同为准。 第七条 免责条款: 1 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协商可解除本合同,双方均免责; 2 若买卖双方需变更合同有关条款,应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协议),之前合同(协议)作废,以最后改动后的合同(协议)作为法律效力; 第八条 双方在本合同签章处书写得联系地址即为本合同下任何书面通知得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系地址错误无法送达,均视为在付邮日收到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变更得,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备注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解决争议方式: 1 本合同一式两份,两方个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是,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卖方: 买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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