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贷款的要求如下: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个人在购买售房人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贷款机构申请的贷款。 二手房按揭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 (4)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5)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6)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 (7)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8)如抵押物须评估的,须由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9)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 (10)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二手房按揭贷款申请材料 (1)买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 2)户口本(夫妻双方)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单位出示) 5)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出示)
申请二手房贷款的条件及买、卖双方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一)二手房贷款申请人条件:
(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
(2)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3)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4)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明晰,符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
(5)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二)申请二手房贷款需提交的资料:
1.二手房贷款买卖双方提交的资料:
(1)买卖双方填写的《购房抵押贷款申请表》;
(2)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意向书》;
2.二手房贷款购房人(借款人)需提交的资料:
(1)收入证明;
(2)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
(3)配偶身份证;
(4)若购房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代表人证明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和贷款证等有关证件资料;
(5)若购房人无北京市常住户口,还需提供暂住证及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的证明文件。
3.二手房贷款售房人需提交的资料:
(1)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受委托人公证委托书和身份证;
(2)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文件;
(3)所售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
(4)若房屋已出租,二手房贷款需提供租户的证明文件及同意出售的文件;
(5)若售房人为企业法人,二手房贷款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代表人证明书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