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就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及标准、申请流程、补贴资金审核、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即日起执行。
按照规定,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出租车以外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以及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根据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6000元不等的补贴。其中“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符合有关条件的车主,可以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间,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经商务、财政、环保部门审查合格后,由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账户。联合服务窗口将由财政、环保部门设立,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补贴资金申请。
全称为《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意思就是说,是指按有关规定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财政部和商务部出台了这样的一个规定,目的在于为了进一步规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专项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鼓励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这是背景!
而你问的是否享受,也就是说是否满足补贴条件!
补贴标准:之前,对规定范围内的旧汽车、“黄标车”换购新车的,根据不同的车型和注册登记年限给予5000-15000元的补贴。“新政”中对最低标准补贴保持不变,逐级提高补贴金额,最高补贴金额调整为18000元。比如对报废中型载客车的补贴标准从每辆10000元人民币提高到11000元,对报废大型载客车从15000元提高到18000元。